云南发布通告规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

日期:05-12  点击:  属于:团队资讯

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规范云南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一切垂钓,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止垂钓。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从事垂钓的个人,应当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湖泊管理局进行实名制登记备案。

《通告》明确,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止垂钓,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一切垂钓。

“禁止在桥梁、输电线路、变压器附近、恶劣气候条件、人迹罕至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垂钓。”《通告》提出,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从事垂钓的个人,应当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湖泊管理局进行实名制登记备案,备案内容应包含垂钓时间、地点、钓法、钓饵等信息;举办团体性垂钓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湖泊管理局报告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使用方法和目标鱼类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

在钓具钓法管理方面,《通告》规定,在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内,只能使用报备的钓具、钓法进行垂钓,不能转让报备的钓具、钓饵。原则上只允许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方式进行休闲垂钓,禁止使用串钩、爆炸钩,以及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进行垂钓;禁止使用禁用渔(钓)具、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饵料。(记者 李丹丹)

中云专利
扫一扫,关注刑辩律师网扫一扫,关注刑辩律师网
联系我们
400-0087-3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5:00

联系人:百善

手机:13681112315

邮件:79741818@qq.com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民院路225号西南教育培训中心26楼

底部导航
百善刑事辩护律师网,依托拥有40多年历史的老牌律师事务所及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提供刑事辩护服务,为客户和当事人提供全力利益保障。

百善刑事辩护律师网在坚持专业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服务,以客户利益为核心进行服务链价值再造,为债权人提供便捷、高效、高性价比的刑事辩护。百善刑事辩护网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实现了业务的良性发展,并不断进行专业复盘,用心参与推广以及律师专业提升交流活动。百善刑事辩护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以过硬的服务质量、良好的服务性价比、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国内肿么多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也热诚欢迎各界刑事辩护客户来我中心考察,参观及技术交流!
百善刑事辩护律师网在坚持专业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专业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刑事辩护律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进行服务链价值再造,为债权人提供便捷、高效、高性价比的刑事辩护。百善刑事辩护律师网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实现了业务的良性发展,并不断进行专业复盘,用心参与推广以及律师专业提升交流活动。百善刑事辩护律师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以过硬的服务质量、良好的服务性价比、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国内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也热诚欢迎各界刑事辩护同行来我中心考察,参观及技术交流!